解析:
对于施行侵犯版权的行为,当事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关于民事责任方面,主要内容包括敦促停止侵权活动,消除不良影响,公开向受害者赔礼道歉,以及对受害方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等措施。在行政责任层面上,行政机关可能会采取诸如勒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相关非法所得收益,处以罚款等严厉手段予以惩治。若是情节较为严重,已达到触犯刑法标准的程度,当事人便得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情况下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同时面临罚金的惩罚;若情节极度恶劣,那么当事人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同时遭受罚金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