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按照特定的标准与考量,那么环境污染犯罪在某些特定情境下,理应获得缓刑的宽大处理。这主要依赖于犯罪事件的性质、被告方的从犯表现、并结合其针对已遭破坏的环境所采取的修复行动及所付出的补偿程度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倘若案件的性质相对轻微,被告方表现出强烈的悔意并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修复受损环境,同时也付诸实际行为来弥补所造成的损失,并且具有真心实意的悔罪表现。那么,在满足上述各要素后,罪犯将有极大可能性被判处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