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的追究期限通常为两年。若在此期限内行政机关未能察觉到该违法行为,则不予对此进行行政处罚。然而,针对严重侵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对于金融稳定构成威胁且具有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这一期限可适度延长至五年。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此举旨在敦促行政机关尽职尽责地履行其法定职责,同时也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以防止由于时间流逝而导致证据缺失等问题的出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