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进行复核申请的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予以判定。若您对于认定书所确认的结果表示不满,并且坚信其中存在错误或者不公之嫌,那么您便有权向相关部门提交复核申请书。但是,请注意,对于复核请求的时限有着严格规定,通常情况下,应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正式送达给您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后的第三个自然日之内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尽管申请复核有可能会使得原来的认定结论产生变更,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的复核申请必然会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