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通常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涉事各方在行驶过程中的违章操作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事实、事发现场的自然环境与条件等等。通常情形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现场勘验结果、证据搜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若其中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交通规则从而引发事故,则其往往需承担主要乃至全部的事故责任。而当涉及到双方均存在过错时,责任的分配将依据各自过错程度及其对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力进行合理界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