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当事人希望能够更为快速地提起离婚诉讼,首先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搜集并提交能有力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诸如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或存在婚外情等不道德行为的证据)。此外,务必确保递交至法院的起诉书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倘若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配等关键议题上的分歧较小,且均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那么离婚诉讼的进展速度或许会有所提升。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离婚案件,均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定流程和期限规定,即便所有环节顺利进行,仍需耗费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