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说的话也是我们法庭上常用的证据之一。但是单靠证人的话有时候还是不够的。真实的生活里,司法程序中有一个叫做“足够佐证”的东西。这个就是说,证据要构成一串完美的链子,所有证据互相支持,才能让人更相信这个结论确实可能性很高。但是,证人的话也有它的问题,因为它是主观的,而且很容易被改变。比如说,证人和案子里的人认识与否、证人自己会不会理智看待事情或者他能不能清晰地表达出来,这些都会影响到证言的可信度喔。所以说,如果只有证人的证词,没有其他比如文件、物品、录音录像这样的实实在在的证据来提供支持,那么这个案子的真相就很难确定了。不过,具体到每个案子,证人证言到底有多大用处,还得看具体情况。这就需要法官根据法律规定和他们多年的审判经验来做出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