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作案的羁押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要综合多方面的情况来确定。比如说团伙诈骗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就一般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进度等因素。
在整个流程里,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要是把犯罪嫌疑人逮捕了,这侦查羁押期限是不得超过二个月的。不过,要是遇到案情复杂的情况,在这二个月期限届满了还不能把案件终结的话,只要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就能延长一个月。
还有,如果是那种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又或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再不然就是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只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就能延长二个月。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照前面规定延长的期限到了之后还是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又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