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通常有一个月的时间限制。但如果案件很大很复杂,这个时间可以多加1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而且案子适合快速审判,那么决定要在10天内做出来。但如果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这个时间可以放宽到15天。
不过,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会影响审查起诉的时间。比如证据是否齐全、案子有多复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新的说法等。如果检察院觉得证据不够,可以把案子退回给公安机关继续查,这样的补充侦查最多可以进行两次,每次一个月。公安机关查完后,再把案子送回检察院,检察院会重新算起审查起诉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