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繁旭律师事务所王佳富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其犯罪构成包括:1. ?行为主体?必须是三个以上的成年自然人,且为首要分子或多次参与者;2. ?客观行为?表现为公开实施的与身体直接相关的满足性欲的淫乱行为;3. ?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行为可能侵害公众对正常性行为的基本感情而仍实施。此罪保护的是公众对正常性行为的基本感情,即性行为的非公开化。
需要注意的是,聚众观看淫秽物品、聚众讲述淫秽言论,或数人在不同地点网络上裸聊,并不构成此罪。对于聚众淫乱罪,一般情形下,对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引诱未成年人参加,则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