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遇有道路交通意外事件发生并判定为全责方之时,理赔程序原则上遵循以下步骤执行:首要任务在于,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应之保险机构发起报案请求,并尽可能详尽地通报事故的各类关键信息。
其次,参与并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执行实地勘查及定损作业环节。
紧接着,需妥善准备所有必要的理赔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机动车驾照、行车执照以及修理费发票等。保险公司将会对所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详细严谨的核实审查,进而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若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金额均无异议,则该保险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实际付款支付。值得一提之处在于,必须严格遵守保险合同中的各项约定规范执行,以免因为个人行为不当而导致理赔过程出现不必要的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