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未明确约定赔偿方式与数额时,通常按照如下原则予以处理:其一,需考量是否存在可适用的法定违约责任规定。其二,依据合同性质、目的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判定合理的赔偿范围。例如,当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应就损失的存在及其数额进行举证,由违约方承担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在内的相应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且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总体而言,在此种情形下,违约责任的处理相对复杂,需综合诸多方面的因素作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