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领域,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不过,该数额一般以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为基准。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远远超出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违约金数额予以适当削减。
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通常会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基本考量因素,同时还会兼顾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多种综合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有可能将超过违约所造成损失的30%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一标准。
综上所述,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不存在固定不变的标准,而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