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请注意,诉讼当事人如欲请求证人为其在法庭上出庭作证,必须于规定的举证期限截止之前,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正式提出书面申请书。在该申请书中,需要详细注明证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身份、居住地及联络方式等;同时还应载明证人将提供何种证言材料,证言内容概要,以及这些材料与待证明争议事实之间的紧密相关性;此外,申请人还应阐述证人出庭为自己辩护的需求和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