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必要审查之后的电话录音在特定情况下是具备作为还款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倘若这些录音记录能够以清晰而全面的形式展现出双方就还款事宜所达成的共识与确认,且其来源途径具备合法性,未经任何剪辑或篡改等不当操作,那么它们便有可能被视为有效的证据材料。然而,仅凭单一的电话录音或许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明力度,因此还需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以便形成更为完整和有力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