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获取了20万元收益之情形是否能够得到缓期执行,必须结合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在通常情况下,这种情况所体现出的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但是,假如犯罪分子能够展现出诸如自首、立功、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属于初次触犯刑法以及诚恳地认罪悔过等诸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获得缓期执行的可能性仍然是存在的。然而,仅仅依据获取的非法收益金额这一单一因素来衡量,要想争取到缓期执行的机会无疑是相当困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