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如需查阅或调取相关档案材料,均需要得到当事人的明确许可或授权方可进行。作为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接受其委托并取得相应权限后,有义务和责任依据当事人的意愿,获取与案件相关的档案信息,从而为其提供更为全面、细致且贴心的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此举旨在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