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并无严格规定必须先经由哪一个环节,因此它们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排列。工伤鉴定主要针对那些因为从事职业活动而遭受伤病危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其主要目的在于判定该类人员是否符合工伤范畴,进而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工伤保障权益。相较之下,伤残鉴定旨在对人体伤残程度进行级别评估,以便准确地制定出相应的补偿准则。
在经过工伤认证之后,倘若出现需要协商赔偿事宜的情况,那么劳动力鉴定便会成为必要的步骤之一,这一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与伤残鉴定具有相似性。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并非因工伤所引发的伤残,而是由于其他侵权行为所致,那么或许可以直接展开伤残鉴定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