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从递交诉状至案件立案的过程,所需时间约为七个工作日。法院在接收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之后,将对此展开细致的审查工作。若经审查认为该起诉符合法定的起诉要件,则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处理,同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反之,若经审查发现该起诉并不符合法定的起诉要件,则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此案。对于这一裁定结果,原告如有异议,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