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投资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仅仅进行公正机关的公正事项,而不执行过户手续是存在巨大风险的行为。尽管公正是对所交易房屋真实性的直接反映和保证,但是它显然无法完全取代房产过户这样的正式程序。我们需要明确:房地产所有权的变更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为依据,否则就有可能出现卖方一房多售、买受人合法利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