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民事纠纷案件的被告人在案件立案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该能够收到传票;然而,实际接到传票的日期可能因诸多因素而发生变化,如法院的工作效率高低和采用的送达方式种类等等。若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够精确或存在其他妨碍送达的状况,那么接收传票的时间便有可能被相应地推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