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遇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法定时效期通常为三年。其起算日期是从当事人明确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责任方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当事人必须及时掌握相关证据材料,做好发起诉讼的充分准备工作。若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问题,如伤害情况显而易见,则自伤者受伤之日起开始计起;若伤害情形当时未能被察觉,后续经过医疗检查确认为因侵权行为引发的,则自伤势确认之日起刷新计时起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