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时遇到的民事官司里,如果那个被告收到了开庭通知书却找借口不出现的话,还有就是他没有法官批准就擅自离场了,这样子,法官就可以直接宣布他“缺席审判”。但是这并不是说这个官司报停了,法官还是会按照程序正常进行审理和宣判的。只是如果被告不来,那他可能就没法现场跟人辩论,也没办法把自己的证据摆上去,所以在某种层面上其实挺吃亏的。那要是那种很重要的被告,比如说他有抚养小孩子、照顾老人、提供生活保障等责任,而且这个事情他不露面就搞不定的话,那他要是收到两份开庭通知还不肯来的话,那法官就可以强制他过来了。总的来说,就算被告不来,这个官司也是能继续下去,法院是会按照现有的证据和法律法规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断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