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民事纷争的过程中,公安部门并不是必需参与调解工作的机构。倘若公安机关无法提供调解服务,那么您可尝试选择如下两种路径:
首先,您可以向辖区内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例如邻里居委会或者村级的调解委员会递交调解申请;
其次,您可以径直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区域性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程序。在您向法院提出诉讼之时,务必准备齐全有关的证据资料,对自己的诉求以及事实原因做出清晰明确的陈述。请切记,对于解决民事纠纷而言,自愿原则是关键所在。即使公安机关未能提供调解服务,这并不影响你选用其他法律认可的手段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调解仅是众多解决民事纠纷手段中的其中之一,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通过诉讼途径或许能更为高效地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