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打官司的时候,行政部门有个受理案件的时间限制,一般就是7天。当他们收到我们递交上去的诉讼状之后,只要觉得我们的诉求符合他们设定的要求,就得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回复,也就是登记立案。现场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的话,那就先把诉状收下了,给出个书面证明,标清楚啥时收到的你的材料,然后还得在接下来的7天内做出他们的决定,到底要不要给你立案。如果这7天里还拿不定主意,那就必须先挑个时间给你立案。要是到头来发现你的诉求其实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话,他们也会开个裁决书告诉你为啥不给立案,你要觉得裁决书说的不对,你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但你们要记住,法律规定的这个7天受理案件的期限可能有时候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做出调整,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每个案子的实际情况再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