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正常情况下,就像被上了一个七天的倒计时闹钟,得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过,这事可没那么死板,如果遇到那种特殊又重大还复杂得像一团乱麻的案件,这审查逮捕的期限就像有个弹性带一样,可以延长。
这检察院做决定的时间,就像是个会根据不同路况改变路线的小机灵鬼,不是一成不变的,会被好多因素影响,像证据是不是足够充分,案件复杂得像迷宫还是简单得像直线之类的。要是检察院瞅着证据跟个没吃饱饭的小瘦子似的,不够扎实,那很可能就把这案子给打回公安机关,让他们再补充侦查补充侦查。
所以说,虽然通常有个七日的标准,但实际操作起来,这时间就像随风摆动的柳枝,会因为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