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赌博违法事件时,主要涉及到两个相关的法律条文——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的具体内容包括利用棋牌等娱乐项目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聚集成规模的协同赌博行为,或以此进行经济活动的行为。聚众赌博一般体现为组织者、召集者通过多种渠道聚集大批人员进行赌博,然后从中获取非法利润的过程;赌博为业则多指个人将赌博视为其主要甚至唯一的收入来源,或者长年累月地沉迷于此种违法活动之中。至于开设赌场罪,则是指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设定赌博规则、提供赌具、筹码以及资金等服务,从而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若仅是偶然参与赌博,且赌资数额较小,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犯罪,但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对于具体的定罪量刑,需要综合考虑赌博的形式、规模、赌资数量、参赌人数等多个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