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遭遇公司拖欠款项且公司财务状况不佳的情况,首先请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聚焦于探究其是否藏匿了潜在的资产,以及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是否存在未按照法定金额全额出资以及暗中抽离资金等违法行为。倘若发现此类问题,您有权向相关责任人提出追偿请求,要求他们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的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还需密切关注公司是否拥有尚未到期的债权,如若存在,便可通过行使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方式,以期实现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