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双方都同意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之下,首先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以及与之相应的证据材料,其中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文件、财产状况佐证材料等等。法院将对此类案件进行严格审理并予以受理。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解事宜。若经调解达成共识,则会正式签发调解书以确认离婚。反之,若调解无果,法院将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最终裁决。在此过程之中,双方需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实陈述相关事实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