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就是那种检察院代表咱们国家跑去法院告状的事情,主要就是追究那些做了坏事的人的违法犯罪责任。这些案件通常都是比较严重的,比如说杀人、抢劫什么的,犯罪的性质和造成的伤害都挺大的,对我们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也影响不小的。检察院就会自己主动地去查查看,然后去法院提出指控。再说说自诉案,这个就是被害者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戚朋友亲自跑到法院去告状的事情。比如说有人侮辱你、诽谤你、甚至还用暴力来干涉你的婚姻自由等等,这种情况犯罪情节一般来说都不算特别重,对我们社会的公共利益影响也不大,只要被害人能拿出证据证实被告曾经干了侵犯他身体权益或者财产权力的事情,那这个人就应该接受法律的惩罚,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就是不给这个人定罪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可以变成自诉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