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居间协议乃具备法定约束力之民事文件,其签署双方均需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法律责任。于居间协议之中,居间人有义务针对有关签订合同的相关事项向委托方进行诚实和全面的报告。若居间人有意掩盖或提供与签订合同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从而对委托方造成实质性损害,则无权请求支付报酬,且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