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女性在追求法律途径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其有权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须综合诸多因素进行考量,诸如子女本身的意愿、双方当事人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等。若在上述条件下,男方具备能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并且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这样的安排能够更加有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那么法院在做出有关判决时,将会充分地并给予应有的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