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取保候审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若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可独任或附加适用之刑罚,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对于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事处罚者,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也可以考虑采用此种方式;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可以考虑使用取保候审,只要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即可;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