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法定继承制度中,配偶以及其所生育的子女皆属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共享等同的遗产继承权。这意味着,在存在无遗嘱继承的状况下,配偶与子女均需共同参与对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分割处理。通常情况下,分割过程将遵循均等对待的原则予以执行;
然而,在实际的遗产分配过程中,还需依各自直接继承人的详细状况来进行斟酌衡量,例如其是否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经济困厄或其他特殊需求急需得到关照等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