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险理赔时效通常并无固定统一的标准,不过一般而言,被保险人需在事故发生后的特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若案件涉及人身伤亡,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与资料之日起,应于三十日之内作出核定;若为其他案件,则需在十五日之内作出核定。针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形,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之后十日内,保险公司应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