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情形下,通常能够在女方户籍地提起诉讼,不过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一般而言,若男方离开其住所地超出一年,女方起诉离婚时,可向女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要是双方均离开各自的住所地达一年以上,此时若起诉离婚,则需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倘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就要向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