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婚内出轨是否构成同居,时间长短并非唯一的判定标准。同居这一概念,通常是指存在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客观事实。一般而言,若出轨方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具备共同的居住场所、共同处理生活事务等情形,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同居。
然而,具体的情况需要综合多种因素加以判断,例如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