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再婚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夫妻共同财产,于离婚之际便可进行分割,并不存在关于结婚时长的限制要求。但凡在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均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诸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获收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