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面有讲过,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事情,打官司需要抓紧时间。但是你要注意了,这个有效期并不是说一直有,也可能会停下来或者缓一缓。那么什么叫做停下来?那就是在这下期间里,如果你去法院告状,或者是你这边提出了要求,又或者是对方答应要还钱给你,这些情况下,有效期就会被打断,然后从这时候开始,就要重新算起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缓一缓,这是在最后六个月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比如自然灾害,身体不舒服等等原因,没有办法去争取自己的权益的话,那有效期就会被暂时停止。不过只要这个让你暂停的原因消失了,有效期还是会继续走下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