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纠纷诉讼受理的时间限制,取决于纠纷类别以及具体情境。一般而言,在行政诉讼中,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其起诉期限应自得知或应当得知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计算,且须在六个月之内提出。但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则需按照该规定执行。对于因不动产引发的诉讼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而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五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至于民事诉讼方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然而,如果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会再提供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