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那个公司财务被人挪走的事儿?这个罪名,收集证据、打开局面的门槛儿可就低多了。只要你发现有人把公司的钱拿走了,而且金额达到三万块以上,并且已经过了三个月都没还回来;或者是他们只拿了一万块钱以上,但是却用来做生意赚钱了;又或者是他们只拿了五千块钱以上,但却是用来干坏事了。不过要这只是一般的情况,具体到每个地方和每件案子,可能还是会有些许差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