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污染环境这事儿在法律上讲就是你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做了这个事。如果你是清楚地知道你这样做会导致环境被污染,却还坚持去做或者不在乎这个结果出现的话,那就属于故意犯罪;另一种情况就是你应该能想到你这么干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因为你太大意了没能提前想到,或者是你知道但是太自信认为能解决,最后还是发生了这样的结果,这就是过失。别忘了法律在认定污染环境罪这个事情上还是比较严谨和复杂的,它会结合很多因素来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