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我们说一个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到底谁应该背这个锅?通常来说,我们得看下面几个方面来判断:第一种情况,如果有一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故意告诉另一方一些假的事情,或者故意藏着掖着一些真的信息,让对方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然后签下了这份合同,那这一方就可能被认为是有过错的;第二种情况,就是两个人都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份合同是不合法的,但是他们还是签了,比如说他们明明知道这份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但还是签了,这种情况下,两个人都是有责任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有一方没有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尽到他应该做的注意事项或者审查工作,那这一方也可能会被认为是有过错的。总的来说,我们要看双方在签合同和执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他们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想法是怎么样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