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说到恶意透支就是指某个家伙拿了别人的信用卡,心里就想着要把里面的钱全花掉自己独吞,而且这个花的金额和时间都是有规矩的。发卡银行如果善良地提醒过他两回让他赶紧把钱还上,可是那个人还是不给,那就要超过三个月了。这种行为可不小好不好,可能会触犯到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对于这个恶意透支的额度,我们一般怎么算?那些拿着信用卡不还,花得金额又在五万块钱以上但是没有到达五十万的人,这种情况我们应该觉得他们"恶意透支的金额比较大";同样道理,对于那些花掉五十万以上但没到五百万的人,我们也认为是"恶意透支的金额挺大了";而要是花掉了五百万以上的话,那可真是"恶意透支的金额超级大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