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咱们的环保部门(例如啥环卫局之类的)在巡逻中发现那些可能涉及到环境污染问题的可疑行为时,他们就要赶紧把这些案子移交给负责处理这类事情的公安局。这么做当然就是想让那些对环境伤害得特别厉害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打击而且还能让各部门一起来加强执法的力度。这个移送过程里公安局会要求环保部门提供所有有关的文件和信息,比如那些关键性的证据、实验室的检查结果等等。这样才能保证案子的处理能够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十四条
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应当自作出移送决定之日起3日内移交案件材料,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