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你的商标被别人侵犯了,那你可以向他们要多少赔偿?其实这就得看你因为这个侵权行为到底受到了多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如果你说我不知道具体的损失是多少怎么办?那也没关系,咱们就看对方因为这个侵权行为能得到多少好处好了。可要是你和人家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损失或获利了多少,那我们就参考一下这个商标的许可使用费,然后根据这个费用的倍数来算个大概。当然如果有人故意侵犯你的商标专用权,而且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你就可以要求他们赔偿的金额比上面说的还要多最多可以达到上面说的金额的五倍。不过这个赔偿金额还应该包含你为了阻止他们的侵权行为而花掉的那些合理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