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提交上去之后,你得抓紧做下面这几件事:首先记得看好法院给你发的通知,别错过了交费的截止日期,不然人家可觉得你自己不想要这个案子了,就直接给你撤掉了。接着呐,你得把跟这个事情有关的证据都找出来,保证它们没毛病,都是真的,而且还能证明你说的是对的,这样到时候上法庭才能让法官看得明明白白。然后你得多跟法院那边沟通交流,时刻关注着你的案子有没有什么新动态,收到传票也别忘了看清楚时间和地点,早点儿做好出庭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