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程中对于房产分配的评估,需全盘梳理各类影响因素进行综合性分析与判断。以房屋购置时间作为划分依据,可以将其划分为夫妻婚前个人购置和婚后共同购置两种类型。若房产系由夫妻一方在婚前全额支付并登记在其个人名下,则通常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反之,若房屋是在婚后购置,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我们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平均分配,然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还会充分考虑到双方在家庭中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子女抚养责任的承担状况以及婚姻关系中的过失行为等诸多因素。例如,如果某一方在家庭事务方面投入了更多精力和心血,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有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倾斜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