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别以为当了认缴股东就可以随便乱来。在某些情况下,你可是要负责公司的债务哒。比如公司的钱不够还债了,而且你又没按照你们签署的那个章程规则上面写的那样把应该交的资本金全部给到位的话,那不好意思你得在你没有交的那部分金额里面,再帮公司还清一些债务作为补充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