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说分公司欠了钱那得总公司来还。这是因为,分公司并没有自己的法人身份所以它欠下的债就由它的“父母”——总公司来背锅。不过啰嗦一句,要是总公司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分公司的债务是它自己搞出来的,跟总公司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话,那也有可能出现个别的例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